法院經審理認為,《全民武俠》游戲對相應人物的使用,包含了人物性格、故事情節、人物關系的使用,屬于對金庸作品的使用。《全民武俠》游戲使用了與涉案作品相同或相似的裝備、武功、人物、情節,數量較大,超出合理使用范圍,構成對涉案11部金庸小說的改編,其使用行為未經權利人許可,侵犯了暢游公司對11部涉案作品所享有的獨家改編權,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奇游互動的侵權行為勢必給暢游公司運營的《天龍八部》等游戲產品造成沖擊。鑒于《全民武俠》已經停止運營,法院不再重復判令奇游互動停止侵權,判決被告方奇游互動公司賠付暢游公司經濟損失及訴訟合理支出共計150萬元。
搜狐暢游維權負責人表示,暢游會采取一切手段保護暢游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也希望對行業起到一個積極的示范作用。
據悉,《全民武俠》案件,也是國內法院宣判的首例游戲改編權侵權糾紛案件,賠償數額較高突破了法定賠償額的限制,顯示了司法對于打擊侵權、維護知識產權力度的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