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郝曉煒)“多虧政府為咱村醫上了醫療責任險,不然攤上這起醫療事故,我辛苦掙的錢,都得賠進去。”昨日,小店區西溫莊鄉南王名村村衛生室村醫王某,領到了27537.55元的醫療責任保險賠償金。據悉,這是我市建立村衛生室醫療責任保險制度以來,辦理的首例醫療責任保險理賠案。
“為規避鄉村醫生醫療風險,2014年我市建立村衛生室醫療責任保險制度,由政府出資,為952個村衛生室投了醫療責任保險。即每所村衛生室每年要繳費1000元保險金,由市、縣兩級財政按5:5的比例全部承擔。”市衛生局農衛處處長何進凱介紹,一旦發生醫療事故,中國人保財產股份公司一年內最高可為每個衛生室賠付25萬元,其律師費、訴訟費等均由保險公司在約定限額內支付。同時,保險公司還承擔因醫療糾紛致鄉村醫生人身傷害的經濟賠償責任,最高10萬元。
今年2月7日,小店區西溫莊鄉南王名村村醫王某接診一位全身出疹的8歲患兒,初步診斷其為水痘(或濕疹),隨即給患兒采取了左右臂部分別注射抗過敏抗病毒藥的治療,每日一次,持續一周(至2月13日)。之后,患兒出現臀部腫脹、疼痛,且癥狀日漸加重,村醫王某又給予其熱敷、外敷用藥,靜滴“青霉素”一周,但效果不佳。此后,患兒在省兒童醫院被診斷為左臀部蜂窩組織炎,隨后又相繼在中鐵十七局醫院、山醫大二院進行治療,最終康復痊愈。
這起醫療事故發生后,村醫王某積極與患者家屬溝通,取得了患者家屬的諒解,經區衛生局和鄉衛生院協商,最終由村醫王某一次性給予患兒28986.89元的經濟賠償。
經保險公司認定,此次事故是村醫王某的診療過失所致。王某付給患者的28986.89元賠償金,扣除免賠1000元和非保險理賠400余元后,其余費用均屬于醫療責任保險范圍。經過15個工作日的理賠審核,27537.55元的參保賠償金目前已足額打入村醫王某的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