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遠家的房子也遭強拆,其子劉炳新說為討說法正在學習法律知識。
劉錦輝的宅基地使用證。
劉錦輝的建房申請表在1989年2月14日獲批準。
村委早已證明宅基地來源合法,產權清晰。
新和站點區間未簽協議的住宅房屋詳查資料匯總表。
區國土房管分局關于未簽協議的18戶房屋核查情況的函。
立案件申請表。
違法建設行政處理決定書。
廣州市規劃局的復函文件。
“我的房子宅基地地皮來源合法,也有合法產權證明,他們卻說是違法建設,我一定要還房子的清白。”69歲退休老師劉錦輝的房子遭遇強拆,令其想不通的是,住了幾十年的房子,怎么就成違建了呢?近日,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簡稱廣州市城管執法局)出具行政復議決定書,認定5月13日相關部門對鐘落潭鎮的拆遷行為違法。而鐘落潭鎮政府回復判定違法的是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白云分局(簡稱白云城管執法分局),并非鎮政府。白云城管執法分局則回應拆遷是鐘落潭鎮政府組織實施的,與他們無關。劉錦輝查閱白云城管執法分局提交給廣州市城管執法局的答辯意見、證據材料發現,這些證據材料完整展現他家的房子是如何由合法住宅變為違建,遭遇強拆的。
沒簽拆遷補償協議就遭強拆
在劉錦輝40多歲的時候,他還與弟弟妹妹及父母住在廣州白云區鐘落潭鎮新村一處11米長的并排四間平房里。劉錦輝說,弟弟的小孩出生后,房子不夠住,他在生產隊投包買下一塊宅基地(即生產隊放出空閑土地,村民出價,價高者得),1989年年初獲鎮政府批準,允許新建自住房,1991年初建成。他在1992年12月領取鎮政府國土部門下發的產權證明《農村(墟鎮)宅基地使用證》,證件封皮上還是“廣州市郊區人民政府”的字樣。此后,全家就住在這里,身份證地址也改為:鐘落潭新村北街14號。
由于房屋恰好處在已開建的地鐵14號線新和站區間內,而且14號線在新和區間是地面行走,因此新村北街14號及其他9戶村民的房屋在征拆范圍內。劉錦輝說,去年開始,鐘落潭鎮的干部甚至教育局的領導均找他溝通,希望盡快簽訂拆遷補償協議,他拒絕了。5月13日之前的兩天,他接到很多電話,鎮政府希望與他繼續談談,“我當時在北京旅游,5月13日就把我的房子拆了。”
自稱拒簽協議因補償不合理
劉錦輝說,他拒絕簽訂協議是覺得補償太不合理。根據白云區土地開發中心和鐘落潭鎮政府簽訂的《廣州市軌道交通十四號線項目(白云區段)征(借)地拆遷委托工作協議》與拆遷補償方案,對需要拆遷的房屋原則上不負責安置,只作貨幣補償。持有宅基地證的村民房屋,按照框架結構、混合結構、磚木結構分別按照每平方米3600元、3360元、3120元補償,宅基地土地則按占地面積每平方米1200元標準補償。他家的房子在沒拆之前占地接近300平方米,有一個院子圍起來,房子占地面積180平方米,宅基地上的面積是180平方米,建筑面積300多平方米。
鎮政府發給劉錦輝的拆遷補償確認表里,劉錦輝可獲99 .5萬元補償,包括建筑物賠償、構筑物賠償、青苗補償、臨遷費補償、促遷獎勵、其他補償。劉錦輝及新村村委干部表示,“其它補償”便是對宅基地土地的補償。如此計算,只承認劉錦輝的房子宅基地面積為75.96平方米。